【知识窗】国际危规(63)海运危规对钢桶包装的要求(下)

时间: 2024-04-22 10:49:14 |   作者; 凯发k8最新手机版/产品新闻

  a.跌落试验:跌落高度Ⅰ类包装1.8m;Ⅱ类包装1.2m;Ⅲ类包装0.8m。如果待运物质的相对密度超过1.2,则跌落高度应根据拟运物质的相对密度(d)进行计算,Ⅰ类包装d×1.5;Ⅱ类包装d×1.0;Ⅲ类包装d×0.67。

  b.气密试验:Ⅰ类包装≥30千帕;Ⅱ类包装≥20千帕;Ⅲ类包装≥20千帕。

  c.液压试验:Ⅰ类包装≥250千帕;Ⅱ类包装≥100千帕;Ⅲ类包装≥100千帕。

  a.喷水试验:试样接受至少1小时的模拟雨量约为每小时50mm的喷水试验,观察内部无水为合格。

  b.堆码试验:桶内装比重为2.0的均匀固体物质,钢桶卧式堆码,高度为8个同样的钢桶,持续2小时不变形为合格。

  c.贯穿试验:桶内装比重为2.0的均匀固体物质,用直径为32mm,重量为6kg的钢棒,垂直从1米高处落向钢桶中间,不破损为合格。

  d.跌落试验:桶内装比重为2.0的均匀固体物质,跌落高度为1m,桶体不破裂为合格

  a.试验时钢桶的内装物质应与待装货物的物理性质相同。待装物密度大于1.2时,跌落高度应按下述标准计算:Ⅰ类包装,跌落高度应为d×1.5m,Ⅱ类包装,跌落高度为d×1.0m,Ⅲ类包装,跌落高度为d×0.67m。

  解读:正常的情况下,闭口钢桶试验装液体(水等物质),开口钢桶装固体(沙子和木屑的混合物)。有的人只重视内装货物的重量,比如拟装货物的重量是200kg,试验时就装200kg的沙子,这样试验是不行的,因为200kg的沙子可能只装了半桶,因为它的比重与货物不同。所以跌落试验时,内装物质一定要配合装填,使装入的体积与拟装货物基本相同,否则,试验结果是无效的。还有的企业,不论用户装什么货物,闭口桶试验一律用水,开口桶试验一律用木屑,这也是严重的错误。

  b.跌落试验品数量为6个,每次跌落3个。第一次跌落,钢桶应以凸边斜着撞击在冲击板上。还应以卷边和焊缝三角区为目标进行跌落;第二次跌落,钢桶应以焊缝平跌在冲击板上。开口钢桶跌落时,钢桶应以桶口封闭器边缘斜着撞击在冲击板上。

  解读:正常的情况下,实际应用中,6个试验钢桶,其中2个跌桶底卷边焊缝三角区;2个平跌焊缝;2个跌桶口靠近卷边部位。

  c.冲击台为水平平面,试验时不移动,不变形,并满足下列要求:a.为整块物体,质量至少为试验样品质量的50倍;b.要有足够大的面积,以保证试验样品完全落在冲击台上;c.在冲击台面上任意两点的水平高度差不允许超出2mm;d.冲击台面上任意100mm2的面积上承受10kg的静负荷时,其变形量不得超过0.1mm。

  解读:在实际应用中,问题的出现往往是多种多样的。有的企业不具备跌落试验条件,在地上放一块很薄的钢板,通常跌落试验后,钢板会严重变形。还有的企业,就在水泥地面上跌落,地面上已被砸得坑抗洼洼。正确的冲击试验台面,应该采用不小于10mm厚的平整钢板,面积不小于2m×2m。

  d.在释放钢桶试验品的跌落过程中,应使试验品不碰到装置的任何部件,保持其自由跌落。跌落高度是指准备释放试验品时最低点与冲击台之间的距高。试验样品的重力线通过被跌落的面、线、点。

  解读:这个试验,需要用标准的跌落试验机和冲击台,但真实的情况却是五花八门的。有的企业没有这些条件,他们把桶放到一个高台上,或者有的把桶用铲车举起来,然后用一个人移好位置向下推,不论推的技术有多高,这种跌落一定不是自由落体。还有的企业把钢桶用绳子绑上,采用卷扬机和滑轮吊起,再松开绳子,让钢桶落下,这样的形式虽然比推下去好一些,但也是不准确的。以上方式更谈不上重力线会通过跌落的面、线、点了。标准的跌落,钢桶起吊的重力线一定要通过跌落的部位,也就是说,跌焊缝时,吊起后焊缝应处于与冲击台平行的最低位置;跌焊缝卷边三角区时,焊缝卷边一定处于最低位置。而且跌落时,钢桶不应受到除了自由向下的地球引力以外的其它力的影响。

  a.气密试验既为型式试验项目,同时也是出厂检验项目。出厂检验的数量要依照国家标准的抽样办法来进行检验。

  b.气密试验要求将钢桶完全浸入水槽中,同时施加内部空气压力,保压5min。

  解读:有的人说,气密性试验,我们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每只桶都试验过,就不再试验了。这是不对的,因为我们在生产线上进行的气密试验,只是最粗糙的试验,目的是为了检出有明显渗漏的钢桶,根本不可能一个桶保压5min,因为生产线个以上的桶,国内有的生产线只桶,所以,生产线上的气密试验是不能够代替型式试验中的气密试验的。另外,生产线上的试验,一般都是采用试漏机做试验,只在焊缝和卷边部位涂上肥皂液,观察是不是冒泡,来鉴别是否渗漏。但型式试验中的气密试验,要求把钢桶完全浸入水槽中进行,这是生产线上试验没办法做到的。

  解读:有的企业在进行气密试验时,采用生产线上的试漏机进行,是不正确的,因为首先钢桶没有完全浸入水槽,而且试漏机会把钢桶的顶和底用夹盘夹持起来,这种方法是违反《海运危规》规定的。

  d.闭口钢桶的通气口可用注入口,其他钢桶试验时,应在桶盖上开孔,以可替代封闭器制作通气孔,要确保密封。

  解读:闭口钢桶的气密试验,可以用一个桶盖,在中间钻一个孔,焊一个管接头,试验时,把这个桶盖装在桶上,从管接头向桶内送气即可。对于没有闭口桶封闭器的其他种类的钢桶,可在桶顶上开孔,制作一个闭口桶的透气口,专门用试验用,这种桶在试验中如果用于送气的桶口漏气,不认为钢桶漏气。

  ·不小于在55℃时测定的钢桶中的总表压(所装液体的蒸气压加空气或其他隋性气体的分压,减去100kPa)乘以安全系数1.5的值。

  ·不小于待运液体有50℃时的蒸气压的1.75倍减去100kPa,但最小试验压力为100kPa。

  ·不小于待运液体在50℃时的蒸气压的1.5倍减去100kPa,但最小试验压力为100kPa。

  解读:大多数企业在进行液压试验时,不管用户盛装什么货物,一律采用标准的液压试验压力做试验,这是不对的,标准的试验压力只是最低要保证的指标,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货物,应该是不适用的。正确的试验压力,应该是按照上述的情况做计算得到的。如果确实不能从用户那里了解货物的性能,最好可以查阅一下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中的“危险货物一览表”或者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》“危险货物品名表”或相关的其它资料,就能了解该危险货物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。上述规定中所谓的“没有办法获得待运液体的蒸气压时”,是未解决在“危险货物一览表”中查不到的数据的可能,这种可能多数情况下是会出现的。

  式中:P-加载的载荷,单位为千克;H-堆码高度(不小于3m),单位为米;h-单个钢桶高度,单位为米;m-单个钢桶毛质量(毛重),单位为千克。

  解读:标准中的堆码高度为8m,是指当装满货物的钢桶一层层堆起来的试验高度。但真正试验时,谁也不可能把一大堆钢桶装满货物堆起来做试验。为了方便,标准就规定能够直接进行模拟堆码试验,就是把8m高的货物重量计算一下,加到一个钢桶上进行,其试验效果是一样的。但是在实施执行过程中,问题也是非常多,我曾见过有的在空桶上加载做试验,这是完全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。还有的在计算加载的载荷时,m值只用空钢桶的重量来算。所以说,在做堆码试验时,一定要注意两件事:一是桶内必须装满与待运货物密度相同的物质;二是计算加载的载荷时,一定要用装满货物的钢桶毛重来计算。至于用啥东西当做载荷来压到桶上,各公司能够根据自己的条件来确定,多数企业就是先给钢桶上放一个托盘,然后用铲车铲几箱钢板原材料来压在桶上,当然重量是要严格称过的。

  解读:这个规定多数企业都比较熟悉,因为国家标准是这样要求的,现在搞的质量休系都是这样要求的。但是实际做到的,恐怕是凤毛麟角,尤其是第二项,多数企业就很难做到。不是说这么做有多困难,而是不重视,懒得去做。很多试验记录也都是假的,哄骗认证机构。其实这样做的结果,只有企业自己吃亏而已。不能按时做性能测试,产品质量必然受一定的影响。大家都说质量是企业的生命,既然影响到生命了,还不是大事吗?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